团浙联〔2014〕25号 ★ 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宫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、县(市、区)团委,青少年宫(青少年活动中心、少年宫): 青少年宫(青少年活动中心、少年宫)作为青少年校外专门活动场所,面向社会开放,进出人员复杂,安全问题尤其重要。为进一步保障青少年宫全体教职员工和青少年的健康安全,现就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宫安全工作通知如下: 一是提高认识,严格落实安全责任。各地、各单位要牢固树立“安全工作无小事”的思想,站在确保青少年生命安全的高度,进一步明确青少年宫安全工作职责,认真制定安全工作方案,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,坚持“一把手负全责,分管领导具体抓”和“谁组织活动谁负责”的原则,把责任落实到部门,落实到人。 二是全面排查,及时排除安全隐患。各地、各单位要对场所、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全工作大排查,尤其对水电设施、游乐设施、消防设施、监控设施、游泳馆、建筑通道、生活服务网点等重要部位,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排查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。对宫内的池塘、溪流等要有专人看管,设立隔离设施,竖立安全警戒标志;对正在施工的建筑场地要设立隔离网,严禁青少年进入施工现场,无法隔离的,在活动时应暂停施工;对隐患严重的建筑物,要及时抢修,确实无法修理的要尽快封闭或拆除。 三是加强教育,切实提高安全意识。牢固树立安全意识,培训和活动期间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。要严格门卫管理,进一步明确并落实门卫人员工作职责,严把入门关,要对进出场所的物品进行登记和检查,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,严禁有毒物品、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场所。外出活动要和相关部门签订安全协议,配足带队人员,严格按照规定租用具有资质的交通工具;如有活动合作方,活动合作方需具备正规营运资质,并在活动实施前与合作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,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。重大活动要根据规模、场地等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、操作性强的安全工作预案,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。 四是加强疾病预防,保障青少年身体健康。各地、各单位要加强与当地疾控部门的联系,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。出现传染病疫情要及时报告、及时处置。要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和疾病预防控制等知识,提醒广大青少年和教师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饮食习惯,不到或少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,防范流感病毒的交叉感染。 五是积极与家长沟通,增强家长监护意识。要充分利用青少年宫现有网站,通过群发手机短信息、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,切实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,落实家长的安全监管责任,配合青少年宫共同做好安全工作。 六是加强值班,抓好应急准备确保场所安全稳定。各地、各单位要提高应急应对能力。要建立领导人员值班制度,及时处理有关工作。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,加强巡查,遇有紧急、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协调处理,并按要求报告,不得迟报、漏报或瞒报信息。 共青团浙江省委 浙江省青少年宫协会 2014年5月30日 抄送:省委、省政府办公厅、团中央办公厅、团中央 宣传部、中国青少年宫协会 |